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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引用:
作者crabster
腦海突然閃過一個詞:應注意而未注意


不不不, 已經有判例了, 無罪~~~ 記得要小朋友別寫年份就好~


http://www.nownews.com/n/2013/11/17/1022315
15歲少女「超齡」外表成熟C罩杯 男誤認成年嘿咻無罪

引用:
法官傳喚兩造雙方,少女說自己臉書僅寫身高、體重和C罩杯,只寫出生月日而沒寫年份,法官調查後認為少女因發育良好,加上外貌成熟才讓李男誤以為少女已年滿16歲,因此判決李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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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舊 2014-11-11, 03:41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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