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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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ango9999
一直覺得PTT內的爆料看看就好,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
大公司的法務不是吃飽沒事幹的,不要到時候又在PTT上說被政治追殺之類等等的
網路上的發言不是不用負責,在PTT亂爆料不是有言論免責的,只是看對方要不要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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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為用夢到的,或是名子中間加了 X 就可以逃避法律責任,事實上是沒有用的,在法律上是認定能不能識別,而非隨便就能脫罪,不然立委幹嘛要言論免責權
就和去菜市場然後故意說隔壁的王太太是oo,雖然沒有指名道姓,隔壁也有好幾個姓王的女性,但只要鄰居能識別隔壁的王太太是哪一位,就構成毀謗或公然侮辱
在 ptt 上面的文章又不敢指名是誰,十之八九讀者要自行判斷真假,其中假的居多,資訊發達的時代不怕找不到資料,而是不正確的資料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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