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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北老師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23
先說明,我非常不贊成這老師的「處罰方式」、及以她說出口的那句話。
但是,別天真的隨人起舞,人云亦云,以為只有公務員、老師、法官沒有退場機制。法匠我不敢講,但前二者一定有退場機制的、而且現在家長親權至上,不需用到法規規定的退場制度,家長只要常去校長室告,怕事、沒肩膀、腰軟的校長、主任等,就會想辦法讓你「退場」了,方法很多,不一一列舉,例如調去當行政(跟他們一樣爛)、或調去當科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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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規定的退場機制如下:
第 14 條
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一、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
二、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四、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
未消滅。
五、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六、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七、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尚未痊癒。
八、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
害行為屬實。
九、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
擾或性霸凌行為,且情節重大。
十、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
報,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
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十一、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
查證屬實。
十二、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
十三、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十四、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
教師有前項第十二款至第十四款規定情事之一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
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審議通過;其有第十三款
規定之情事,經教師評審委員會議決解聘或不續聘者,除情節重大者外,
應併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並報主管教育行政
機關核准。
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二款或前項後段情事之一者,不得聘任為教師;已
聘任者,除依下列規定辦理外,應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
、停聘或不續聘:
一、有第七款情形者,依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
二、有第八款、第九款情形者,依第四項規定辦理。
三、有第三款、第十款或第十一款情形者,應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
,予以解聘。
教師涉有第一項第八款或第九款情形者,服務學校應於知悉之日起一個月
內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予以停聘,並靜候調查。經調查屬實者,
由服務學校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
為避免聘任之教師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二款及第二項後段規定之情事,
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各級學校應依規定辦理通報、資訊之蒐集及查詢;
其通報、資訊之蒐集、查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因行為不檢有
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而解聘或不續聘之教師,除屬性侵害行為;
性騷擾、性霸凌行為、行為違反相關法令且情節重大;體罰或霸凌學生造
成其身心嚴重侵害者外,於解聘或不續聘生效日起算逾四年者,得聘任為
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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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詳列了那麼多所謂的「退場機制」,尤其是十二項、十四項,新聞中的老師是可以依第十二項,而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的。

事實上,這社會很多行業都沒有退場機制。做久了都一樣,要做好,要做壞,全憑一顆良心。
你說建築師,會不會偷工減料?有沒有退場機制?不然地震房子倒了,怎麼會警見結構柱子裡塞的是沙拉油桶、或是鋼筋太細。
頂X製油的那些化工師,有沒有退場機制?如果不是老農、立委契而不捨的去查,大家到現在還在喝餿油。
會計師有沒有退場機制?不然哪來那麼多做假帳的?公司內部一套帳,外部一套帳。
族繁不及例舉。
或曰老師身份地位比較特別,這我同意。所以老師要更謹慎,我也同意。上面舉的行業,所謂的「師」級人物,那些人如果亂搞,也是生命交關的事,怎能不慎?然而老師每次有事,就被媒體放大檢視嗎,其它這些所謂「師」的行業,怎都沒有?

說個小故事:本人半年前因為臀部長了一個俗稱釘子的東西,越長越大比十元硬幣還大,去長X看診,看了三次,三個禮拜,請了三次假,一天工資一千七,最後一次去,問醫生,那東西到底是什麼?他居然說可能是A或B或C但不確定是什麼!!!治療方法就是擦藥膏,吃抗生素,我最後一次問醫師,它還是會長出來對不對?他說對,我說可否動個小手術割除?他不同意,唬我說要挖掉大半個臀部。結果就是直到它消下去,是有消下去了,但我也痛了快一個月。隔了半年,又復發了。其實我在這三個禮拜中有去打聽,別人也有患過的人說,他的醫師是叫他熱敷流濃,然後門診手術割一小刀,把濃擠出來。我知道,前者只是支持性療法,後者才是有站在病人的立場去治療,這就是態度和良心的問題。

在這裡引用柯文哲醫師的一段話作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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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4-11-07, 05:35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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