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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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滄桑v2
食藥署不也說了, 防不勝防, 業者自主管理才是關鍵
真是太幽默了, 自主管理還需要政府你監督和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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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自主管理可能產生漏洞, 但, 我也無法想像除了自主管理以外的方案.
例如此次黑心油事件, 衛福部要如何監督?
法規已律定進口報准審核的部分, 但黑心廠商拿出假造的文件, 抽驗酸價甚麼的又符合標準, 政府如何阻止這些黑心油的進口?
有人可能會說"源頭管理", 那從國外進口食品(原料)時, 衛福部都得行文他國的相關單位, 取得該公司的相關資料? 說實在的, 我覺得執行上有點難度.
我倒是覺得, 政府編列預算成立法人食品檢驗單位, 依檢驗結果增加/減少抽查比例且由該公司買單, 就像強制險一樣, 出包了, 就提高抽驗比例, 三年內未有缺失, 就降低比例, 並定期公布檢驗結果. 以及該公司評鑑報告. 違規行為採取罰金制, 一案一罰, 把部分罰金提撥該檢驗單位充當獎金. 這樣可行性應該高些
比如說, 頂新/味全的產品出問題了, 那就把原料/產品抽驗比例提高, 降低該公司評等, 直到改善為止, 然後對社會大眾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