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聯貸 台銀:不怕倒帳
http://www.epochtimes.com/b5/10/1/8/n2780859.htm
高鐵新 三方合約的架構,主要明訂:1、新聯貸案3,820億元分成甲、乙、丙、丁等四類放款,另外8大公股行庫擔任高鐵270億元公司債的新保證人;2、高鐵每半 年必須由銀行團委任的工程顧問公司鑑價一次,以檢視資產價值有無滑落,鑑價時間分別在5月及11月;3、高鐵質押價值訂在3,978億元,而非3,820億 元,目前4,300億元資產,其質押價值跌落至3,978億元以下,高鐵即須提前還款。
當擔保價值低於3,820億元時,就會要求高鐵限期改善,若不改善,交通部則需承擔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