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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員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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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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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2
您的住址: 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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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arstorm-2
額外的是我掏腰包給的現金,跟公司規定無關,畢竟透明制度化。
公私還是要分明。
樓主怎麼會這麼做?
不適任的就該照公司規定叫他走人啊!
您認為他不好,很多事情可以向上反映不是嗎?
自己付錢,可是公司並不會因為這件事情『感謝』您的做法!
2014-11-03, 12:5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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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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