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n245763
這招是大忌,個性再好的員工都會覺得人格被汙辱,
個性比較激烈的還會有報復手段,且違反勞基法...
一般都是獎金或年終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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鵝有個同學在某公司待了1x年,某天同事跟他說你怎麼被記過減薪了,他跑去問老闆,老闆說因為某個他support的case出包,但是找不到誰該負責,只好拿年資最久者揹黑鍋,問題是如果是為了給業主交代,先打聲招呼說後面再補償你,相信絕大部份員工也可以理解,連聲招呼都沒打,當事人還是其他同事看到公告後才被告知的,這真不知是哪招,而且那個case根本不是他負責的,他只是因為人手不夠臨時被叫去幫忙install程式(程式不是他寫的,他也不負責debug

),那程式出包算在他頭上也太扯了點,他竟然一氣之下就自己走人了,鵝只能說他實在是太善良了,說不定老闆就是算準了這一點把他氣走,連1x年的資遣費都可以省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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