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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e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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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4
整個新聞沒幾個看懂

目前現行大陸來台的企業產業員工及眷屬
以賤保第六類第2目(其他地區人口)歸類
也就是自付6成,政府補貼4成。(企業完全不用負擔)
很明顯是拿全民的錢在補貼
本國失業人口一樣是自付6成,政府補貼4成。

通過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提出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立即檢討修正。
民進黨團提出檢討修正要將第六類第2目改為第一類第3目
自付30%,企業60%,政府補助10%
甚至更改為第一類第4目自付100%

但是牽涉到名義問題
現行政策大陸人士無法取得台灣本土公司營業執照
賤保想改分類卻找不到適合的
王郁琦表示,衛福部考量政府目前沒開放中國大陸人士在台工作,
以第1類受雇身分納保,違背現行政策。陸委會認為這個問題的確有討論空間,
是法律解釋問題,願和衛福部協調,找出合理解釋方法
不論改分類或是賤保新增第七類都是解決方案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表示,
與會的朝野立委對這項附帶決議有共識,陸委會也持正面態度,願和衛福部協調,後續希望朝民進黨團提議方向實踐

或許細節敘述有錯誤
整個檢討修正方向是正面的

薇閣昇錯在哪,錯在上薇閣嗎
那要不要拿兔子堅來說
薇閣昇犯了錯公開道歉,目前無再犯
兔子堅找假證人偽造假錄音不承認犯錯
被假證人自己出來踢爆,現在又再犯
這次保證兔子堅躺著也是能選上
誰是支持者

我就不懂這樣一個正面的新聞
也能拿來說嘴開砲

政府補助40%那是之前定案的
要砲也要砲之前怎會歸類在第六類
這第六類第2目本身就有問題,也應一併修正
賤保找不到適當歸類,只能歸類在第六類第2目

唯有一個疑點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段宜康表示,納保時歸在第幾類是衛福部認定,不需修法,行政院要如何修正?
這個漏洞要用何方法防堵
個人想法是新增第七類,外籍人士,政府補助0%
連那鳥留學生補助,也歸類第七類,一併檢討修正
就能永絕後患,順應民意
舊 2014-10-30, 02:56 A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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