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rabster
我知道來打掩護的其實是想強調這句:
現行中國大陸人士以投資經營管理、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產業科技及學術科技研究名義在台者及陪同隨行眷屬,居留滿6個月起,以第6類第2目身分參加健保,自付6成,政府補貼4成。
所以大有為的政府嚴格提人民把關限制了身份而且只補助40%,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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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來打砲的其實沒看懂內文:
現行中國大陸人士以投資經營管理、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產業科技及學術科技研究名義在台者及陪同隨行眷屬,居留滿6個月起,以第6類第2目身分參加健保,自付6成,政府補貼4成。
王郁琦表示,衛福部考量政府目前沒開放中國大陸人士在台工作,以第1類受雇身分納保,違背現行政策。陸委會認為這個問題的確有討論空間,是法律解釋問題,願和衛福部協調,找出合理解釋方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表示,與會的
朝野立委對這項附帶決議
有共識,
陸委會也持
正面態度,願和衛福部協調,
後續希望朝民進黨團提議方向實踐。
所以大有為的政府把關限制了身份
從補助40%改成10%,不好嗎?
http://c13.nsysu.edu.tw/ezfiles/42/...54573_83052.htm
看清楚再來砲
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