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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vinso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咦?這次沒人高喊「警察打人」?

聯合王國的法律不屬大陸體系,沒有成文法的死板。

據說女王密令可頒布殺人執照,即奉旨可執行殺人特權。

這次倫敦警察使用武力,打擊犯罪,逮捕嫌犯,移送法辦。

白話一點,警察打了你,還把你關起來,甚至要你被判刑坐牢或你得繳罰款保釋。

也許你認為是政治運動,警方認為為是違法犯罪,雖然被捕不代表有罪。

有爭議的話,全部抓到法官前面再說。
舊 2014-10-24, 10:23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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