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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25
引用:
作者goodpig
如果失火當下,消防局問你有沒有看到失火

你連出去看一下都不要

那被譴責一下不過分吧

狀況比較像是,有出去看,卻沒看到,
但只要再走到鄰居窗外往房裡頭看,就有機會看到。
爭議就在於,有沒有仔細探查的責任?
另一個點就是,是否能馬上知道要到那個鄰居家看?還是要一間一間看?
舊 2014-10-23, 11:22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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