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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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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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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all.lee
可是我很想知道,除了用發票、信用卡消費資料、店家的訂貨資料或者訂桌資料也應該會有記錄名字之外,還有甚麼方法可以證明你真的有來呢?
如果沒有,那我覺得店家這麼做並沒有不對
我不是要替店家說話,我只覺得,店家要負責這件事情沒有錯,但它沒有必要為了那些並沒有消費的人也負責一下吧?
就像之前有很多店家,他只要你有盒子就給退,我想這還算是最起碼的證明你有來消費(沒買怎麼會有盒子?),但總不能你甚麼都沒有就要來跟店家要退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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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店內用餐後問卷主動通知消費者來退費, 你覺得這樣有沒有更有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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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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