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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han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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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3
引用:
作者滄桑v2

拿出年前發票就給退, 果然是誠意十足..


不然你覺得要怎麼證明你吃過?
難道全面打折、或買一送一
甚至捐個幾億出來抵稅,你會覺得更有誠意?

發票只是其中一項,如果是刷卡,帳單、繳款單等證明應該是都可以
(之前幾次的經驗是這樣...媽的,台灣人真可憐,這種經驗特別多)

我對退費的機制沒啥意見,只是說退費不全退,而只退出問題的餐點...
像王品就只退玉米濃湯的錢,這就蠻扯的
吃一客1500,退玉米濃湯...有50元嗎XD
舊 2014-10-22, 09:20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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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hanliu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