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harnajohnny
比較好奇的是,這樣的借款條件下,是談好收多少利息成案的?
如果是收3%去冒這風險借錢給大陸企業,那真的是該火大~ 如果是收十幾趴利息,而出現繳息不正常的狀況,而這部分放款金額,佔該銀行總體對大陸企業放款的一定比例內,則應以風險事件視之,畢竟要賺高一點的利潤,就會承擔高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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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銀對大陸企業授信餘額為新台幣1,280億元,僅占26兆授信的0.49%,且大陸授信逾放比目前僅0.24%,對今年獲利可望逾3千億元、呆帳覆蓋率逾450%的國銀來說仍在可控制的範圍內
講白了 就是利息高
利潤高 就罔顧風險
或是授信人員被買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