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引用:
作者jason7ks
這駕駛是很可惡。
但要搞清楚,
停車是合法的,
擺攤才是違法的。
這事件我覺得警方都該負部份責任。
一些停車停在路中,及一些商家、攤販長期佔用路肩,有的甚至擺到路上了,
這些危害他人的,我們的警察總是看不到;
卻經常看到抓那些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危害自身安全的。

責任????
你不爽不代表你可以開車去撞死一堆人阿

不爽可以打電話檢舉,被吃案可以上媒體爆料


而不是因為不爽某些違法就可以開車殺人,照你的說法那以後開卡車衝撞私自擺攤的夜市也可以說警察有責任因為沒取締夜市??
__________________
[/url]
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4-10-14, 12:25 PM #4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老柏(第四)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