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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2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angelman
原來在台灣殺死人手法分輕重判刑也不同,
用瓦斯殺死人謀財害命手法比較輕不用判死刑,
高速開車逼死機車騎士沒有殺人意圖所以判個幾年就可以,
沒有殺人意圖為何要高速逼車?
原來殺死人手法不同判刑也不同,
但被害者只有一種結局就是死了,
就算殺人魔手法再怎麼輕重被害者永遠不能活過來,
這些髮冠了解嗎?
被害者死了永遠活不過來了,
管你殺人魔殺人手法是如何輕重?
自古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縱放惡人將來下地獄去跟被害者贖罪,道歉。


在法界
死人是沒有人權的
這些人真的很怪
對於殺人犯的生命看得比甚麼都珍貴
萬萬不可剝奪
可是對於殺人犯所剝奪的生命完全無動於衷
舊 2014-10-13, 12:25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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