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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空道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551
引用:
作者noname
不要動不動就什麼都怪立委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15 44 45 47 48 49 條 都有規定
情節重大者得命其歇業 停業 食品業者可以處有期徒刑 抓去關

可是為什麼每次食品藥物管理署 都不命其歇業 停業? 衛生局平常不稽查?
爆了才罰多少萬 有屁用? 黑心一下就賺回來了
如果這不是官商勾結 阿不然什麼才是官商勾結?

就跟ETC一樣 每次都重罰幾億 可是不執行 有屁用?
全國都知道高公局跟吁噓東官商勾結 可是沒一個檢察官 廉政官敢動

立法院有通過的法案
80%以上都是行政院提案的
立委自行提案通過的好像才12%~13%吧

之前大統油事件
政府在法院刑案判決罰金3800萬元後
把自己給大統的18.5億元行政罰鍰撤銷

再怎麼修法
行政那邊執法就是會轉彎
怪立法那邊真的沒什麼用
而且台灣真的是行政權獨大
所以修法通過的比例中
80%以上都是行政單位提案的


引用:
作者vircgd
  我之前抵制統一,接著味全也出包,後來對義美有點失望,
就去繳一千元辦江醫師會員,買超貴食品,結果江醫師也出包,
坦白說我已經完全沒招了,事到如今,我也只能用消極的對策,
平時多運動,注意保暖,多吃些辣椒、薑之類的促進新陳代謝,
看能不能增加排毒的效果。

看著以為是杜撰的嘲諷文
結果到後面好像是真實經歷
舊 2014-10-13, 02:26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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