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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引用:
作者Crazynut
我幫你加一條:

酒駕會造成危險甚至死亡,在這前提下的肇事,能不用殺人罪判決?

事實上酒駕從未以殺人罪判決過。所以end of the case.

這也是人性

嚴以待人,寬以律己

因為很多人不會酒駕,所以希望酒駕判愈重愈好

但統計後,事實上超速或搶快才是傷亡事故的主因

但因為有超速與搶快過的人太多了

所以沒有多少人會提出把超速視同殺人罪


怕有些人誤會先說一下

只要有按照修法程序來,那酒駕刑責要加重我是沒有任何意見的

重點是遵守程序正義

連程序正義都沒有的話,司法正義也只會淪為空談,成為掌握媒體的上位者的玩物
舊 2014-10-12, 05:53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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