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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台灣逼車殺人罪這麼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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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引用:
作者
supstring
所以害對方摔車並輾過致死->3年多
害對方撞車致死 ->7年以上
怎麼感覺不太對勁?!
此案因為已經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
所以刑責會減輕
若家屬不願和解,刑責就會不一樣
過去也有類似的案例
當時追逐方還帶有攻擊性很強的行為,被認定有殺人意圖,因此法官就重判18年
所以關多少年是綜合考量下來做決定,不能聽霉體的一面之詞
如果不當恐龍法官的方法就是一切都用重判
那我只能說這種法官會很好當
2014-10-12, 03:3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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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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