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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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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引用:
作者supstring
所以害對方摔車並輾過致死->3年多
  害對方撞車致死   ->7年以上
怎麼感覺不太對勁?!

此案因為已經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

所以刑責會減輕

若家屬不願和解,刑責就會不一樣


過去也有類似的案例

當時追逐方還帶有攻擊性很強的行為,被認定有殺人意圖,因此法官就重判18年

所以關多少年是綜合考量下來做決定,不能聽霉體的一面之詞

如果不當恐龍法官的方法就是一切都用重判

那我只能說這種法官會很好當
舊 2014-10-12, 03:33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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