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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引用:
作者小肥羊
+100

在怎麼說,我覺得這行為比酒駕還恐怖。
而且依法官邏輯,今天如果惡意逼車,對方自撞而死,是不是就沒罪了?

害對方撞車那個叫公共危險罪

若致人於死者,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舊 2014-10-12, 03:08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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