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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台灣逼車殺人罪這麼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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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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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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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lor
把惡意逼車致死都歸為蓄意殺人,若因此可以減少目前一點點小紛糾就亮刀亮槍逼車的情形
那個人舉雙手贊成......
+100
在怎麼說,我覺得這行為比酒駕還恐怖。
而且依法官邏輯,今天如果惡意逼車,對方自撞而死,是不是就沒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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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2014-10-12, 03:0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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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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