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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Her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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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引用:
作者空空道人
媽媽的退休金本來就是她自己的錢
那是人家辛苦工作數十年換來的
不是媽媽的錢
難不成是子女的嗎?

一個月匯個500給她當孝親費
有給錢就很難說棄養
有爭議就說能力不足
如果一個月收入上10萬
只給500
那要記得把錢藏好
搬出去付房租不一定比較輕鬆
但或許能換個清靜


她早就沒在工作了,勞保也是拿我賺的錢去繳的,才會有現在的勞保退休金。
舊 2014-10-06, 12:06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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