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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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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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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61s
看銓敘部怎麼認定了,警方在事發第一時間連到底幾個警員在場都還不清楚就急著定調沒有辦私案,現在還自我感覺良好硬要申報因公死亡,其他該懲處的該整頓的也急著輕輕放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邀內政部長陳威仁、警政署長王卓鈞針對夜店殺警案及警察風紀檢討進行專題報告。雖然台北市警局日前已公布懲處3名官警申誡、記過處分,但警政署認為本案屬重大治安案件,懲處「核嫌過輕」,因此已要求台北市警局重新擬定懲處名單及責任。
媒體搞錯方向了

內政部是說要懲處洗地不力的鴿子啦...
舊 2014-10-03, 09:09 AM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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