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arnajohnny
原廠藥過專利後,其它藥廠做出的同成分、同劑量的藥品,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直接拿到藥證,上市販賣,還要經過BA、BE人體試驗,完整的藥品確效檢驗,現在還要PIC/S認證後,才能申請到藥證上市。
"理論上一樣,實際上天差地遠",您這句話說的無憑無據,也偏離事實甚遠。
而且台灣健保開辦十幾年下來,很多醫院年年換藥,早已是A學名藥,換B學名藥的情況了,而原廠藥的空間受到壓縮,就是因為醫院要賺藥價差,醫生要拿回扣下的惡果。要不然,健保局其實還是有給付原廠藥,只有少部分低於廠商願意接受的價位,如果醫生真的覺得台廠學名藥品質如此不堪,醫院採購時,因為無價差可賺的因素排除原廠藥,導致醫院沒藥可發,而一定要原廠藥才行的話,那其實開立處方後,把處方箋交給患者,讓他持處方箋到外面藥局去調劑處方,一樣是可以讓患者用到原廠藥的。
但現實情況是,學名藥沒那麼不堪,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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