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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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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39
車損就是以恢復原狀為原則, 其他的可以不用管
所以就是
1.叫警察
2.恢復原狀為基礎
3.請回原廠估價

我有一次塞在停車場上坡出口, 起步時後滑了一下, A到後車保桿, 自己的車沒怎樣, 後車車牌凹陷, 其餘完好, 對方就一直吵說要賠他整支保桿。

警察就說, 外觀只看到車牌凹陷, 恢復原狀就好, 你覺得車子結構有損傷, 請回原廠去檢修, 原廠認為有壞要換你們自己去談, OK? 上坡起步後滑一點就撞到, 沒保持安全距離, 也是有責任的, 你不能要人家全賠。

我就說可以陪他跑一趟沒關係, 然後對方氣呼呼的說不用了

要有人受傷的話就複雜了
舊 2014-09-21, 06:46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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