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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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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Earstorm-2
用到壞, 從開始到現在用過2個, 總共17~18年左右.

但實際上第二個是被女友強制更換的, 因為第一個是初戀送的.


剛回頭一看桌上, 我又用回去初戀送的皮夾(反正也跟前女友分手了).

第二個是買兩條香菸送的那種, 其實不是很好用, 皮夾就是要順手.

上次戀愛不滿一年, 所以嚴格說起來我一個皮夾用17年還在進行式~
     
      
舊 2014-09-21, 12:29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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