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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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yntech1130
也許柯P本人很正直,
但使用MG149的人因他的"SOP"逃漏稅,或是收受不當捐款,
這又應該怎麼處理?
也許柯P是由"人性本善"的方向設計這個制度,
但從"人性本惡"的方向會不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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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何來逃漏稅?
國立臺灣大學捐贈網站
節稅資訊
營利事業或個人捐款公立學校,得視為對政府之捐贈,可列為當年度費用,且不受金額限制。本校在收到捐款後,會開立可抵稅的正式收據予捐贈者,其捐款金額不論多寡,皆可在當年度所得稅申報時全數扣抵。但超過當年度所得總額部分,不可遞延至下年度扣除。請參閱
「所得稅法」捐贈扣抵所得稅之規定
照你的說法,你是在指控政府和立委諸公鼓勵逃漏稅囉
2.何謂不當捐款?
公家機關都有採購流程,柯p又不是採購人員!你所謂的不當又如何認定?標準在哪?郭台銘
捐給台大150億,算是恰當不恰當?
說真的啦~一切只要合法錢沒進到私人口袋,羅覺得有問題請他拿出證據來,都這麼久了,不拿出來其心可議,而且拿出來後柯p馬上被檢調約談或收押,這樣不是對連的選情最有幫助嗎?為甚麼她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