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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ar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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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551
所謂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幹,再怎麼禁,只要有利可圖,就有人會賣,我覺得這個問題要反其道而行,不但不禁止,還要大肆鼓勵民眾施放煙火,然後公告為了推廣煙火活動,所有販售煙火的店家煙火一律免費供應,如有店家不照規定民眾可檢舉,這麼一來不用多久,這門生意就沒人做得下去了。
 
舊 2014-09-09, 09:02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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