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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vli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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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48
引用:
作者沒說過
你的邏輯很有趣吧,
推而廣之, 假設你今天回家發現自己的妻子兒女因為劫殺而給人砍死在屋子裡, 你要責難的第一個人就應該是你自己而不是兇手吧, 因為如果當初你不選擇在這一區甚至在這所房子裡居住, 他們就不會死了, 是不是?
又或你當年加入了不婚教, 那你根本就不會有妻子, 也不會生兒育女, 所以說到底, 你不殺伯仁, 伯仁因你而死, 只是你不肯承認吧了
話說鄭捷的事件, 法官也應該可以代入使用這一種邏輯中吧



我就說啦 他各種神推論神假設阿 我都不知道哪間公司可以請到這種人才 真是福氣
 
舊 2014-09-08, 08:59 P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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