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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432
說什麼都沒有用啦...
其實最該怪的就是立法的立法委員...

立什麼食品法.....只會領薪水的一群人...

食品法裡,為什麼裡面沒有無期徒刑?? 為什麼沒有死刑??? 為什麼沒有犯罪期間,營業額
全數充公??

最該死的就是立食品法的那群沒有用的人...
舊 2014-09-06, 12:06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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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