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n245763
不是吧...
應該是考慮到鑑定問題,黃金條塊是裸裝,你今天想回售,台銀就要花成本鑑定,
還要承擔真偽風險,反之,設計款都是有保護設計,且保護外殼都有防偽雷射標識,
若要回售,不用鑑定黃金,只要保護外殼沒有破損,防偽雷標也正確,
即可直接回售,免鑑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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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不是很清楚,我是想起以前在嘉義市跟某間銀樓閒聊時講的話
記得是講以他們以前在黃金管制的年代的"痛苦"
他們的金條/塊必須跟台銀還不能直接進口,也不能同業間買賣金條/塊
而且不能賣回給台銀只能做成飾金賣給民眾跟同業
用意只有兩個,控制消費(那個年代算奢侈品),另一個是避免套利
所謂的痛苦是指當年台銀給的黃金成色不足要再精練,金價漲的時候銀樓變當鋪回收飾金
查到的資料不知對還是不對
http://bbs.chinesesycee.com/thread-821-1-1.html
我想在那個年代不回收黃金其實說得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