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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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aqwsxdsa
處罰有需要做到這種地步嗎???又不是酒駕開車撞死人...
這種事情...不管是亂改HID也好...超亮LED也罷...
就直接開罰...一直不停的罰錢!!!罰到國庫飽飽飽也不錯!!!
這種處罰有可能會造成不可逆的傷害...
整天罵人426...說他們落後!!!
結果台灣人也想默默地跟著426的步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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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未必就都是錯的
當連路口轉彎處都成停車處,而警察經過從沒一次看到下來開單,所謂的一直罰只是笑話。
鯛民到一個程度後,只有重罰才有效,看多對岸後才了解我們沒好到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