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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72
引用:
作者Michael7
看不懂.... 調不完整應該是怪給你病歷的單位??



不是醫生開的病歷沒用的...


因為是照片 台灣好像沒有單位,數位化

調的人不主動問,怪病歷單位。也怪怪的 我就要的到

而且我有 事先告知
就是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後,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不想給理賠。
勞保保費 又不是沒繳

公務部門 常常頭洗了,要負責任嗎!!
這麼認真的公務員 應該頒獎表揚,又河蟹了一個

桃花部 當然不鳥衛福部
94年7月7日衛署醫字第0940026086號函:「...是以,醫療機構對病患求診而拍攝之患部相片,如未事先告知病人係供教學及研究使用,並經病人同意拍攝,應屬病例歷之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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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舊 2014-08-21, 11:12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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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