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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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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11
引用:
作者dark4053
就算撿到1000元拿去警局也被警察嫌麻煩~~
最好是不要亂撿...
之前看過一篇新聞有人在咖啡店桌上撿到5元
結果失主逛街回來咖啡店,發現桌上5元不見..報警處理
結果檢錢那人被地方法院判侵占,判處罰金1000元


疑點很多,我不是法律專業,先不論微罪不舉之類的,僅對合理性質疑:

1. 失主不在現場,並將5元遺落於公共場所,事後如何證明該5元之所有權。
2. 一般人掉了5元,通常都是直接算了,失主直接報警非常不合常理。

能不能給個判例什麼的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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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招損 謙受益
舊 2014-08-18, 10:34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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