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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s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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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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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bserverJC
我認為現在在台灣要組家庭生小孩最好有美國人孩子十八歲以後
就是父母和孩子分開各自過獨立生活的時候的想法.
以台灣現在的狀況大家庭生活方式已經難以支撐, 所以最好是採用小家庭生活方式,
父母和子女各自生活以減少各自的負擔.

然後老了就自己去住老人院.
其實這也不錯啦!不過如果神智不清楚就知道了.
舊 2014-08-18, 02:49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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