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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風浮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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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風浮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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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49
引用:
作者ca334807
申請看護是有條件限制的,而且醫生不是不能開證明,而是不開,

箇中奧妙身為台灣人的你應該能懂...

就只是沒有提來講,至於要提多呢? 一般行情是 50 天,而且要早點說,就是千萬不要直接跟醫生當面說,要透過護士或是醫生娘說。

那張證明就是所謂的巴氏量表,價值就是50天~100天不等。

1.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等親以內之旁係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之二等姻親,被照顧人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年齡未滿八十歲,認定巴氏量表在35分以下或需要24小時照護者;與年齡滿八十歲以上,認定巴氏量表60分以下者。

2.持有以下項目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
1. 平衡機能障礙
2. 智能障礙
3. 植物人
4. 失智症
5. 自閉症
6. 染色體異常
7. 先天代謝異常
8. 其他先天缺陷
9. 精神病
10. 肢體障礙(限運動神經元或是巴金森氏症)
11. 多重障礙 ( 至少具有前十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

另外還有不用透過醫生就可以申請外勞的方法,那叫做請 家庭幫傭 ,如果長輩年級夠大了(70以上),那就再多生一個小baby,然後再跟老婆離婚,點數就夠了,如果不想離婚也行,那就是雙方的長輩都滿70了,把他們都放在同一戶籍,那點數也會足夠。
舊 2014-08-17, 10:41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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