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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titoni1986
第一台灣根本還沒歸還中國不管是什麼舊金山合約還是中日合約通通沒寫到
所以用口語一點就是美國借國民黨軍隊用結果不要國民黨還
什麼國際法通通省略
第二日本明明是在條約內寫放棄台島一切權利什麼時候變歸還中國了?
第三中日建交日本並沒用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而是用理解認知意識尊重這種名詞來對應中方的要求
這些應該都是通狼災的歷史故事
不用我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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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日本政府
買方--中國政府(台.陸)
公證人--美國政府
3國的官方,外交部,都以正式聲明,文稿,告訴你了..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你還有什麼可以搞渾的嗎~~
聽不懂還是不聽阿?
大路不走,非要找縫插針..人家是付了代價的買賣雙方,與公證聲明全部無誤,一切定案
任何第三者無發言權.
這是基本法律,也是常識.
不聽道裡,不走正道,不照規矩..
那你愛說啥就說啥隨便啦..人家聽不下去自己說給自己聽.有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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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伊斯坎達爾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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