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piceAndWolf
這問題 不就跟機車前踏板能否在人一樣
各有各的道理
而且狗還比較不聽話 更有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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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理解的就是不能載小朋友這個已經被明白清楚規定在條文裡,可以處以300-600元的罰鍰;不能載狗這個應該就沒有白紙寫黑字,不然那個第一位員警也不會一直跳針...
不知道當初那些修訂法條的人跟立法諸公們為什麼不一併考慮進去?
不從法律,單從生活習慣,公眾安全等等方面來說,這個例子我不會反對勸導.
我個人的看法是身為執法人員的專業就是法律,執法的依據是引用什麼法,那一條,應該要清楚,因為保護普羅大眾也保護執法人員自己.
當然如果他一開始反應快一點,可以對這位騎士說雖然目前沒有法條依據,但是為了騎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著想........換個說法變通一下,我覺得或許那位騎士就比較能接受了,因為員警也只是要勸導一下,沒有罰不罰的問題.影片裡的情形的確是會讓人的感受差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