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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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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E.A.G.Y.O.O
狗在法律中確實只能被當東西,真要罰也是可以開單。

一般狗被別人撞死,也只能用民法損害物權求償而已。

物=東西

關鍵在於,哪裡違規?用哪一條罰?
一來,狗是有綁的,不能說他沒有固定

法律沒有禁止的行為,如果發生事故有任何損失,當事人自己承擔責任就是。

二來,警察口中的攔停事由是"前踏板不可以放置物品"不然就是危險駕駛,哪裡來的這一條?
執法好歹要依照法律吧?
舊 2014-08-13, 01:24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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