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高雄發生爆炸
瀏覽單個文章
judoya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引用:
作者
SpiceAndWolf
首先 這還是模糊焦點
另外市區道路條例如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D0070007
高雄市的子法如下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0004900-1010625
實際上在另一條子法的條文卻有明確的規定
法 規: 高雄市市區道路管理規則----第六條
內 容: 市區道路與附屬工程及路面、路肩上下公共設施之有關資料,均應由市區道路管理機關
調查、統計、登記、保存,其格式另定之。
高雄市市區道路管理規則----第六十一條
因建築工程,必須損壞道路、溝渠等原有公共設施時,應由起造人或承造人事先向各該
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繳納修復費,如未經核准,擅自使用者,主管機關得勒令拆除或
不予核發使用執照,並依市區道路條例規定予以處罰,該損壞之道路主管機關應於收到
修復費後一個月內修復,道路主管機關為適應交通需要,得先修復,並通知補繳修...
我這段是從中油新聞稿copy過來的啊
http://www.moea.gov.tw/Mns/populace...0&news_id=38290
嗯!再來去找找有關當年高雄市政府對中油更新油管工程的新聞
2014-08-13, 01:44 AM #
1659
judoyang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judoyang
查詢judoyang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judoyang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