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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oneerEL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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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15
引用:
作者老飛俠
可見你完全不懂人眼構造,在特定距離下超過一定解析度以後,一個像素投影到視網膜上的大小已經小於人眼可解析範圍,
這就是為什麼到了這個極限以後,再細人眼也看不出來了。(這個極限還是以視力良好為前提)

這個極限要看螢幕上每個像素實際大小和視網膜上感光細胞的對應關係,所以除非手機螢幕尺寸能夠再增大,否則過了極限再增加解析度都是白費工。

當然縮短距離可以提高可辨識尺寸,問題是近到一定程度以後你的眼睛也根本不能聚焦了,還是看不清楚。

這個網站供你參考:
http://www.moneydj.com/KMDJ/Wiki/Wi...2f-e26c4bae7f35

看完你就知道為什麼Apple把他們的螢幕稱為Retina(視網膜),是有學理上根據的(在iPad上其實有點偷吃步,
不過因為拿平板通常不會像手機拿得那麼近在看,所以勉強可以讓他們自圓其說)

樓主的第6點可不是你這樣講的
我就是完全理解你講的 所以我才會問300ppi的距離數據到底是多少
有人排隊報名想吞電池 我是絕對不會反對就是了
舊 2014-08-12, 11:27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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