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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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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棟長
明明就有動作,你就硬要說沒有.
當年的行政院長(中央),也說前面有處置也沒問題,你又要說他被騙.
地方向中央主管機關確認適法性,哪裡不對了?
最後一次出手,也是中央地方聯手,不是你說的中央接管,
而且引用法條還是第一次中央說不適用的法條.
都跟你說的不一樣嘛!
你說的有動作是指「去跪」嗎
「跪」在我的眼中~那不是雲林縣政府的應作為範圍內
法條那麼多可以用~你硬要選一個才剛通過還不完整的法條去演戲?
後面都PO了其它可以用的法條為何不用?
檢察官在起訴犯人時~用錯法條被打槍後~都還會找其它可用的法條來重新起訴
明明還有其它法條可以用~雲林縣府政為何不用?
明明就是沒作為(跑去跪)~你為何硬要說這叫有動作?
停工由中央下令的~就代表地方政府應作為不作為~由中央接管了
是看不懂地方制度法哦
哦~忘了~你確實是看不懂
2014-08-11, 03:04 PM #
1593
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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