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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為星巴克說句公道話
2006年我曾和同事去舊金山參加研討會
事先多請了三天假租車去逛街調時差
路上隨機買了多杯不同餐廳店家的咖啡
包括我們住的旅館的早餐咖啡
我得說
星巴克真的有比較好喝
甚至有兩三杯咖啡我都沒喝完就倒掉了
到了第三天我們就很認命地只買星巴克的
星巴克在舊金山很氾濫
快和台灣的7-11 一樣普及了
不過我還是覺得在台灣早餐一定要有星巴克是超過了點
就算我的薪資有超過主計處公佈的台灣受薪階級的平均值
我連買買個超商咖啡都要考慮一下
大概是我已經過了愛裝文青的年紀
我覺得鮮一杯的曼特寧濾掛咖啡很好喝
全家常有買一送一
平均一泡才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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