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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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棟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56
引用:
作者weirock
停工一天是幾千萬、幾億的錢就沒了

縣府不下令停工~就沒這些損失

損失減少就是另類的收益~然後就要回饋給減少損失的人

結果這種不作為導致三連發爐~不過這些人口袋也滿滿了

第二次發爐~配合台塑歲修發了個假的停工令~雖說是假的~但這證明停工令是縣長能做主的

而這不作為的行為~才導致第三次發爐~中央依 地方制度法 接管



根據天下雜誌報導,六輕第一次大火(20107/7)前,工廠管理輔導法就修正通過,但是經濟部對縣政府要求函釋的公文,回應「沒有子法、無法適用」。

2011/5/12大火,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親自為雲林縣政府跑公文、進行法令解釋,確認共用管線屬於工廠設備的延伸,符合「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縣市主管機關得以勒令停工、要求改善。


怎麼跟你講的無作為不做為,不一樣.

看來是有動作,只是被中央打槍,

2011/5/12 這次中央才確認有法可管,雖然是最後由地方下令停工,但是過程算是中央跟地方聯手.
舊 2014-08-11, 02:38 AM #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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