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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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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
引用:
作者erai
對於上面紅色字的部份,再額外鬼扯,只對於邏輯探討,沒有任何不敬之意

假設 無形的法律其實更嚴格,那應該可以推測他們的思考邏輯、前因後果,比我們更講究

所以
1. 來要債,至少欠什麼債要講清楚嘛,他們不用吃喝拉睡,但平凡人要啊,一直來魯,也得不到他想要的東西。
重點他想要什麼東西當事人無法知道,都要靠其它人(通常是騙子)才能知道

2. 如果說所謂的過去,還扯到前世之類的,邏輯上更說不通了,債務人都不清楚欠了什麼債,而且又難保債權人找錯人,而且又沒有公正的第三方做債務釐清。當世欠,當世還,不是最合情合理最合乎邏輯嗎?

3. 用投資的角度來看,大家出生都是光著身子的,哪有什麼本錢還這些所謂的債。如果他們願意再額外投資一部份的力量,除了可以回收原本的債務外,還可再額外得到更多的報酬,這不是皆大歡喜嗎


我知道erai大您是對事不對人,純探討無惡意。1、要什麼債要講清楚,看起來很容易,問題是怎麼講?陰陽二隔,本來就不好溝通,這也不是他們設下的天理啊.


2、本來人性,一旦自己犯了錯,就算是無心的,只要在地上隨便畫一個圈,就有辦法把他關起來!這不是法治的力量,而是良心的力量。問題是,若在做錯事時,天良隱沒,怎麼辦?你說他到底知不知道他做錯了事,大家都知道,我看不見,我(個人認為)我沒有啊!?!那他到底有沒有虧欠?

當世欠,當世還,說的真好,就不知台灣這麼多的無良商人,貪官污隸,怎麼沒有五雷轟頂,難道以造物主的無上威能辦不到這點小事嗎?大部份的人都看見了,造物主在睡覺?


3. 用投資的角度來看,大家出生都是光著身子的,哪有什麼本錢還這些所謂的債?

心造的罪,心去還。情造的業,情去了。身留的債,身去抵。
舊 2014-08-10, 04:00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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