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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ter-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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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下來一點點
文章: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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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ring91811
收到101年度的未申報核定單 大概就去年未申報 被查到 現在要補稅

想詢問 因上面未扣扶養父母 那如果我想新增扶養父母的話 是先繳清後 才能申請嗎?

那申請是要自己跑一趟國稅局嗎?


函號】: 財政部83/08/03台財稅第831603690號函
【法條】: 所得稅法第17條
【要旨】: 未辦結算申報者經核定繳清稅款始申請增列扶養親屬應予照准
【內容】: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未辦理結算申報,經稽徵機關核定補徵稅款並繳清後
,始申請增列符合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之扶養親屬,稽徵機關應重核其應納稅額,如有溢
繳稅款准予退還,但以原補徵稅款為限。(財政部83/08/03台財稅第831603690號函)

我記得可以,同仁幫客戶補報遭核定的營利所得有說可以增列扶養親屬
來降低所得淨額。 (當然要父母沒有該年度沒有被扶養 還要考量父母收入與年紀)
打電話給承辦吧~ 應該是去重填綜所稅申報書後再重新核定更正稅單。
__________________
2007/1/25.天氣晴朗~奶油貓選了一個好日子去當天使了
謝謝妳 油ㄟ~妳帶給我的遠比我所給妳的還要多更多~
唉~ 奶油的圖掛點ㄌ-.-
~ 角落裡藏有你記憶的紙箱子上佈滿了灰塵 ~
~ 漸漸的我學會慢慢地遺忘了它堆放的位置 ~
~ 直到時間過去它的外觀慢慢被侵蝕損壞掉 ~
~ 記憶中的妳又出現在心中不過都不要緊了 ~
~ 學習成長與淡忘才是上天讓我遇到妳原因 ~


肥橘
2001 我在草山上加入PCDVD
2018 我在八卦山山腳下還是在PCDVD
舊 2014-08-09, 10:40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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