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oseles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4
引用:
作者fumi
說石化管線是地方政府負責是很可笑的事,
蓋石化廠時也要地方政府發建築執照,
怎麼石化廠就不是地方政府管?


石化廠經濟部管

石化管線誰管呢
想一下建造的時候
需要哪個單位核准
就是地方政府
就是高雄市政府

中央說無法可管"管線"
可是市政府有

1.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

2.每年須對高市府提出管線管理維護計劃

3.每年收道路使用費

4.高市府在前年公布「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設置自來水管、油管、瓦斯管或其他民生管線,須經市府核准後才能使用,且應計收使用費

誰能管
誰該管
很明顯
舊 2014-08-08, 11:31 AM #13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oseles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