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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t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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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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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clee
越扯越多人要負責

不過也對,丙烯這種化學原料,不是今天才在台灣出現

無法可管為什麼不修法去管?理論上,這種專業的事,經濟部應該研好法條,然後送交立院通過

經濟部不做,監督的立委諸公就讓它繼續無法可管?


想起台灣很多事都用無法可管混過去,什麼日租套房無法可管,不知又喊了多少年,無法為何不修法?等有天出意外,死了很多人,政府才會去重視?然後,再來研究修法去管嗎?


確實立委諸公難以期待
舊 2014-08-07, 11:25 AM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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