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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49
引用:
作者sony717
大家都很有愛心..
但我覺得這次的事件就是人禍....
既然有人該負責...
那麼大家急著捐錢..
該不該考慮一下...真的需要捐錢嗎....

會不會到最後只爽到高雄市政府而已....


誰負責??

爽到高雄市政府 ? 怎麼說

還是不該捐錢?
還是只能捐給紅十字會或是?...其他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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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才看到別的網兄的意見

怕捐的錢 等於幫負責的人攤平賠償的金額
(還是不懂為何會爽到高雄市政府)

以中華民國的法律來看
世界杯正在踢...
政府當局
真的有想要抓出負責人
順便完善 法案嗎?...
舊 2014-08-07, 12:32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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