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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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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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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happy

引用:
作者鋼蛋3
孫立群說,依據《國賠法》第3條「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第9條「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因此,氣爆事件符合國賠,


要不要把榮化先收歸國有

商人無恥就算了
棺猿這算是無恥還是無腦

TNND,民間廠商的管路算啥公有公共設施

去搜尋一下「幽靈箱涵」吧?
該「幽靈箱涵」是公有公共設施在設置或管理上均有欠缺的可能性,
且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高雄市政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機率不小。
因此,氣爆事件符合國賠的機率很大。
「幽靈箱涵」什麼時候施工已經不是重點了,
在「管線」之前是管理欠缺,在「管線」之後是設置且管理欠缺,
除非該「幽靈箱涵」是非公有非公共設施。
舊 2014-08-06, 08:39 PM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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